最新全國各省份地方補貼盤點瀏覽數:182次
![]() 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下發《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 《通知》要求,為滿足北京市2022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達到10%以上的目標,市區兩級政府集中辦公區試點實施光伏發電改造,市區兩級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按照規劃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二期、城市綠心、人民大學東校區等地同步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鼓勵居民在自有產權住宅、新建居住建筑、新建廠房、冬奧賽區、三城一區等高端功能建筑、商業樓、寫字樓、大型商業綜合體、農村配套服務設施、各類交通樞紐、機場、火車站、停車場、新建大中小學校、醫院、政府辦公大樓等各類領域安裝分布式光伏,實施六大陽光工程。 在補貼額度上,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學校、社會福利場所以及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等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北京光伏人狂喜。 實際上了,不只北京,還有以下省市也為光伏給出了財政補貼,很多都是截止到今年年底。大家抓緊時間并網申請。 廣州:發布了2020年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有度電補貼和裝機量補貼兩種。 裝機容量補貼:對象為建筑物權屬人(居民建筑物除外),標準是0.2元/瓦,單個項目最高補貼金額為200萬元。 度電補貼:對象為項目建設居民個人或單位,補貼標準是0.15元/千瓦時。 佛山:2019年,佛山市發改委、佛山財政局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發布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2019-2020年)》,提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3元/千瓦時(其中市級補助0.06元/千瓦時、區級補助0.24元/千瓦時),自項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連續補助3年。 亳州市:在國家補貼基礎上,還將給予0.25元/千瓦時財政補貼;補貼時限為10年。在補貼期限內的繼續享受此補貼。 合肥市:建筑光伏一體化項目,2018年9月17日-2020年12月31日的一次性補貼0.2元/瓦;對于新建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使用的,一次性補貼0.3元/瓦; 光伏儲能系統應用,自項目投運次月-2020年12月31日補貼1元/千瓦時。 寧波市計劃2020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達到9萬戶目標后,將停止0.15元/千瓦時的市級補貼。 蘇州市發布資金獎勵政策為: 1.分布式光伏項目。針對在園區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的分布式光伏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補貼3年,每千瓦時補貼業主單位0.1元; 2. 分布式燃機以及儲能項目。針對在園區備案實施、且已并網投運的分布式燃機項目、儲能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放電量)補貼3年,每千瓦時補貼業主單位0.3元; 3. 能源管理平臺項目。項目單位實施能源管理平臺建設,按照一個數據采集點4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購買注冊在園區企業的硬件設備、解決方案或軟件技術開展能源管理平臺建設,且金額占項目投資額比例超過70%,按照一個數據采集點6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項目單位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項目單位開展能源管理平臺運營,按照每年每個數據點1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項目單位每年運營補助金額不超過1萬元,補貼3年。 黃石市:所有補貼對象均按發電量每千瓦時0.1元的標準享受補貼。本細則執行期為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10年。 宜昌市: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和光伏電站按0.25元/度標準給予電價補貼的政策。
荊門市:補貼標準為0.25元,補貼期限五年。 巫山、巫溪、奉節三個縣試點建成的戶用光伏,按照渝扶辦發〔2015〕24號文件執行。 在20-25年內每年預計為每戶貧困戶提供2000-3000元的現金收入。對建卡貧困戶,市級財政扶貧資金補助8000元/戶。對以自然人注冊備案的村級電站要及時到相關部門變更注冊主體為村集體組織。 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驗收合格并投產滿1年后開始補助。對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在國家補助標準基礎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時的標準進行補助,以項目上一年度所發總電量計算補助金額。 2020年前在三亞市行政轄區內建成的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專項資金支持。補助時間為項目建成投產后連續5年。 西安市: 1)對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的分布式發電項目,自項目并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5元/度補貼,補貼執行期限5年。 2)實施分布式光伏屋頂工程。對裝機規模超過1兆瓦且建成并網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屋頂產權人10萬元/兆瓦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晉城市:2015—2020年期間建設完成的農村分布式光伏項目給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設安裝補貼,同時每度電補貼0.2元/千瓦時。 長沙市:針對2014-2020年建成且并網發電,補貼0.1元/千瓦時 如果政策統計遺漏和更新,請大家留言提醒。 北京最新補貼政策如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支持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可持續性承諾工作任務分解清單(北京部分)》,實現到2022年本市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達到10%以上的目標,進一步加快本市光伏發電系統推廣應用,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引領能源轉型,推動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可再生能源優先的原則,加強政策支持,加快光伏發電系統與建筑、基礎設施等城市要素融合發展,新建區域、新建建筑優先應用光伏發電,通過光伏發電應用推動城市轉型,帶動相關產業優化升級。提高全社會應用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意識,為高標準兌現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可持續性承諾、推動城市綠色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重點領域 在全面支持光伏發電發展基礎上,按照高水平設計、高標準建設、高質量應用的原則,重點在民生、工商業、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機構等領域發展光伏應用,實施六大陽光工程。 (一)陽光惠民工程 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推動可再生能源走入家庭,鼓勵居民在自有產權住宅屋頂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新建居住建筑設置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安裝規模不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40%。 (二)陽光園區工程 重點在冬奧賽區、三城一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等高端功能區新建建筑中推廣光伏發電應用。支持張家灣設計小鎮、宋莊藝術小鎮等特色小鎮光伏發電系統應用。鼓勵新建廠房同步設計安裝光伏發電系統,鼓勵現有廠房、物流倉儲屋頂實施光伏發電改造。 (三)陽光商業工程 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賓館飯店和便民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光伏發電系統,重點在大型商業綜合體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加強新建建筑光伏發電應用方案設計,推動薄膜電池等先進光伏發電技術應用。 (四)陽光鄉村工程 大力支持在農村地區發展光伏發電應用,在各類村莊配套服務設施推廣光伏發電應用,在具備條件的設施農業、規劃保留的養殖基地有序推進農光互補項目建設,降低農業生產用能成本。 (五)陽光基礎設施工程 逐步普及光伏發電系統在交通樞紐、機場、火車站、軌道交通檢修廠、停車場、公交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及護坡的應用,鼓勵既有設施改造。積極利用地上再生水廠、新建自來水廠等設施空間,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研究推動利用關停礦區、荒灘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設光伏電站。 (六)陽光公共機構工程 鼓勵新建大中小學、醫院和政府辦公樓優先應用光伏發電。市區兩級政府集中辦公區試點實施光伏發電改造。市區兩級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按照規劃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二期、城市綠心、人民大學東校區等地同步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三、政策支持 (一)推廣綜合應用 市區兩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優先推廣使用光伏發電系統,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 (二)加強資金補貼 對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備案,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采用“自發自用為主,余量上網”模式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實際發電量給予補貼,每個項目的補貼期限為5年,補貼對象為法人單位或個人。其中: 1.常規類項目保持補貼標準不變。 適用一般工商業電價、大工業電價或農業生產電價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個人利用自有產權住宅建設的戶用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3元(含稅)。 2.提高部分領域補貼標準。 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3.支持高端應用。 全部實現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的項目,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元(含稅)。 補貼資金申報細則詳見附件。 (三)鼓勵區級支持 鼓勵各區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加大區級政策支持力度。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本地資源統籌,制定本區域光伏發電實施方案,并會同區相關部門積極推進光伏發電發展。 (四)支持多元化投資 鼓勵市場主體采用自主投資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等多種形式建設運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按政策享受發電量補貼。 (五)規范管理程序 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執行,由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部門實行備案管理,嚴格依據時限要求辦理備案,不得自行增加前置條件。區發展改革部門對本區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情況進行監管。 四、組織落實 增強統籌調控能力,協調推進光伏發電項目落實,規范光伏發電備案、并網、運維管理,鼓勵全社會積極應用光伏發電。 (一)加強統籌協調 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光伏發電發展,完善政策體系,加強規劃,推動重大工程、重點區域光伏發電應用,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做好補貼資金的使用及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依據現有職能加強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管理。 (二)強化專業服務 各工程咨詢機構、設計機構要提高對光伏發電重要性的認識,在工程前期咨詢、規劃設計階段將光伏發電應用作為重要內容,做好光伏發電應用的設計咨詢服務工作。電網企業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發電量統計和補貼資金撥付等相關工作。 (三)規范項目管理 光伏發電項目應嚴格按照備案信息依法合規實施建設,項目發電量應獨立計量,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設前向業主提交運維方案,確保項目高效、安全、穩定運行。法人單位項目需納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線監測系統。 (四)增強綠色意識 加強宣傳培訓和輿論引導,圍繞光伏發電應用技術和典型案例組織設計咨詢機構、重點用戶開展培訓交流。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優先應用可再生能源的理念,形成綠色文明健康的消費方式,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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